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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3章盗药
即使在某种意义上说,鬼奴已不算是真正的人,他们不会思考,只有些微小的本能,例如饥饿,需要用人的血肉来维持身体放慢腐烂的速度,因为鬼奴在制作前基本上是濒于死亡,周身各处机能萎缩,制作者用药物控制其心智,更使其体内筋脉倒行逆施,迸发出超越于人的能力,是以,鬼奴猎取不到人,唯有主人用药物来喂食,他们基本上不懂思考,更无感情,绝不会因为他是你的阿哥,而放弃对你的弑杀。
然,鬼奴不懂感情,侬志高懂,明知阿弟做了鬼奴便是死路一条,他还是心有不忍。
苏蔬明白,但凡一个正常之人,谁能手足相残,杀不忍杀,留下亦是祸患,她了解侬志高举步维艰,暗想若是能把鬼奴恢复成人,即他们原有的模样,岂不是好。
她这样一想,就想起落shen医来,听闻他有让人起死回生的能力,若是他在,或许可以有办法,突然就灵机一动,此去汴梁不是十万八千里,不如把落shen医请来,她随即对侬志高道:“我认识一个落shen医,非常厉害,濒死之人他皆能救活,我想,我们暂时不要杀了这些鬼奴,其中大概都是你的部族之人,你当然于心不忍,不如去把落shen医请来,有办法把你阿弟并部族之人救过来,岂不是好,即使神医束手无策,我们总算尝试过,再做什么,也心安。”
侬志高听苏蔬一言,眼睛发亮,“真有此等神人?好,只是我要立即回去雄风寨,那是我的部族聚居之地,我怕皮太守会用那些鬼奴袭击,若是请你回去汴梁,一路之上艰难不说,你又刚刚从汴梁出来,怎能让你折返。”
苏蔬心道,我当然不能回去,思忖一下,“这样,你找个人,我修书一封,送给我的管家,他自然会去找落shen医,反正那阮阿迷说了,这些鬼奴会有五年的生命,不差这几日。”
侬志高同意,遂决定带着苏蔬回去部族聚居的雄风寨,到那里找个可靠之人,往汴梁去送信。
当下两个人也不再歇息,立即动身启程,人命关天,容不得拖延。
苏蔬忽有所思,边走边对侬志高道:“既然阮阿迷近在眼前,咱不如顺手牵羊,把他役使鬼奴的灵药偷来,一则,一旦皮太守想用鬼奴对付你,有了灵药,就不怕,二则,那阮阿迷实在可恶,似人命为草芥,戕害生灵,教训他一下也好。”
侬志高赞同,想阮阿迷的行程应该亦是往桂州方向,与自己的行程并无相悖,顺路收拾他,解自己心头之恨,更是拔出祸端。
“喂,你是不是部族首领?”苏蔬试探的问。
侬志高淡淡一笑,“你又为何离开繁华的汴梁?”
两个人相视一笑,谁人没有故事,继续前行,水月相映,飘渺幽静。
晓行夜宿,苏蔬同侬志高走了能有七八天,终于在一个镇店发现阮阿迷的踪迹,他依旧背着那个大竹篓。
苏蔬和侬志高两个人尾随在他身后,看他进了一家客栈投宿。
随后,他们两个在其不远处,另外找了家客店,安顿好,就商讨怎样盗取阮阿迷的灵药,虽然侬志高功夫了得,但明着抢夺,只怕阮阿迷这样穷凶极恶之人,能害人为鬼奴,当然会有办法自保,灵药盗取不了,还会打草惊蛇,让他有了防备,失手后再想下手,会难上加难。
苏蔬心生一计,那就是狸猫换太子,她去街上买了一个和阮阿迷那个差不多大小的背篓,午饭时间,她溜去阮阿迷下榻的那家客栈,料他不认识自己,进去后,说是打尖,故意和阮阿迷邻桌,顺手把自己的背篓放在阮阿迷竹篓的旁边,装着狼吞虎咽的吃了几口,着急赶路的样子,然后丢了几个铜钱,起身就走,顺势抓起阮阿迷的竹篓。
谁知,阮阿迷有察觉,一把拉住苏蔬后背上的竹篓,道:“小阿弟,拿错了。”
苏蔬边抹着嘴角边指指地上的那个,“没错,你的在那。”
阮阿**邪的一笑道:“是错了,不信,你打开看看。”
苏蔬嘟嘟囔囔,“没错就没错,你看,这里面都是我的东西。”她掀开竹篓盖子,立即“啊”的一声大叫,急忙把竹篓丢掉,自己那个也不要了,腾腾就跑,原来,阮阿迷的竹篓里皆是毒物,蛇、蜈蚣、蟾蜍等等,各个盘绕纠缠在一起,密密麻麻,非常恶心恐怖。
她一路狂奔,跑回自己的客店,一头撞进屋内,见到侬志高,一把抓住他,哆哆嗦嗦的竟然吓到说不出话来。
“你怎么了?发生何事?”侬志高急忙问。
苏蔬面色如土,双手胡乱比划,还是说不出话来。
侬志高拉着她在桌子前坐下,倒了碗凉茶,端着喂她喝下,又安慰一番,苏蔬才慢慢平静下来,带着哭腔道:“他的那个背篓里,都是蛇、蛤蟆什么的,吓死我了。”
原来如此,侬志高忽然想到什么,从怀里掏出一个掌心大小的香囊递给苏蔬道:“这里面有我自己配置的药物,你带着,任何毒物都不能靠近你。”
苏蔬接过,左右看看,又放到鼻子边嗅嗅,还是狐疑,“真的?蛇啊什么的,闻到这个味道,会绕开我走吗?”
侬志高点头,“会,此后,你就不用怕了。”
苏蔬边系在自己腰间,边埋怨道:“哥!你为何不早点拿出来。”
侬志高眉毛一挑,突然有些欢喜,问:“你叫我什么?”
苏蔬眨眨眼,莫名其妙道:“哥,我们那的一种说话方式,没什么意义。”这个哥,就像是一句话的开场引子,语气助词,甚而有点诙谐之意,类似“天啊”,若侬志高是个女子,苏蔬一定会这样:“姐!你为何不早点拿出来。”仅此而已。
解释过,苏蔬不明白为何自己一声“哥”让侬志高眼角眉梢透着欢喜。
在侬志高猜想,哥在汉人口中,大概就是他们部族“阿哥”之意,很多未婚女子喜欢这样称呼自己的情郎,一个美丽的误会。
“今晚,我要二次盗药。”苏蔬不理他的春情勃发,还在琢磨盗取阮阿迷的灵药。
然侬志高反对,见她被蛇虫等物吓的不成人样,怕她再出状况。
苏蔬拍拍他的肩膀,“你放心,我没什么大本事,就是鬼点子多,并专门用来对付鬼怪之人的。”
侬志高信她,那晚于水边抗击鬼奴之时,他就发现苏蔬非常聪明,能及时咬破手指引得鬼奴自残,非常不简单。
“你不要再管阮阿迷的背篓,灵药如此重要,他定然带在身上。”
苏蔬亦是这样想,那就盗他的衣服,灵药大概在衣服内里某处藏着。
但怕被阮阿迷认出,她决定乔装。
“你说,我扮个老爷爷好还是扮个老爹爹好?”
侬志高愣住,“老爷爷和老爹爹有何不同吗?”
苏蔬琢磨一下,是差不多,“那就老爷爷吧。”
侬志高若有所思,试着问:“若你,扮个阿妹呢?”
苏蔬心里一抖,乜斜着眼睛看他,猜测他是否识破自己的性别,“不好,谁家姑娘夜晚到处走,还是扮老爷爷吧。”
夜晚,苏蔬乔装之后,再次溜到阮阿迷下榻的客栈,事先侬志高已探看好阮阿迷的房间,苏蔬便装着往来客栈酒楼茶寮兜售果品的小贩,边吆喝便朝楼上走去,忽然迎面就碰到阮阿迷,见他换了身干净华丽的衣服,春情荡漾,不是去会相好的姑娘,就是去ji馆逍遥,或是又有了财路,苏蔬躬身低头躲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