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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大早,知府、通判、推官,请来秦重和前任海防同知,共同研究几分公文。
第一份就是卷宗房起火,宋亮之死的结论,这个没人有意见,各自具名。
第二份是关于新旧两任交盘的事情,老同知觉得应该秦重立即接收。
而秦重认为接手也行,但是前账一概无责,知府的意见是和稀泥,可以不理一部分,但是具体事情,具体而定,秦重应该先接了。
三方没再吵闹,各自保持各自的意见,无法形成统一公文,那就各自上报。
等着上面决定就好。
处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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