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秀感受着贯通百体四肢之间的灵炁,以小丹内视,照耀于虚无朗净之境,随意御使周遭灵炁,稍一动念,便将清风凝于周遭,托起双脚,悬于半空。
“「御风咒」!”江嫣恨得快要咬碎了后槽牙。
当初她第一次出门游历时,身上就揣了两张符咒,《御风咒》和《金刚咒》,小心翼翼不舍得用,心疼得跟传家宝似的,结果这小丫头随手一挥就是《御风咒》?
你让堂堂江大女侠的面子往哪搁?
清风环绕中,阿秀惊喜地打量自己纤白的手掌:“我突破到「至尊」境五阶了!”
玄黄天下的第十境「至尊」境五阶,相当于云梦天下的五阶「洗髓」圆满和五阶「结丹」圆满。
而在此之前,阿秀不过是第九境「小宗师境」二阶,一下相当于跨越了一个大境界、八个小境界,可谓是一步登天。
如果放在玄黄天下,第十境「至尊」大圆满境界的强者足以开宗立派,做一方掌门,仅次于六大宗师,在大宗师以下遇到谁都能碰一碰。
阿秀从一個好吃懒做的花瓶一下突破到这种境界,由不得她不喜笑颜开。
“好厉害!这就是仙界吗?”
江嫣酸溜溜地道:“对对对,我们仙界就是这么厉害!”
她感受着阿秀身上的另一股神意波动,忽然也明白过来——阿秀其实是沾了地藏位格的光。
并非是阿秀的天资有多么厉害,而是因为她从玄黄天下带来了地藏神位,相当于是窃取了玄黄天下的法则碎片来奉养云梦天下的神道法则,所以云梦天下也给予了她相应的回馈。
这就是“大公无私”的天道!
每一座天下,其实都觊觎着别家的好东西!
不同于气运加身的天之骄子,天道赐予的这种回馈也是一次性的,除非阿秀下次又从别处偷来点什么,才能继续得到好运。
想通了这一点,江嫣也不酸了,又摆起了仙人的架子,矜持地道:“没见过世面的土丫头,这样就把你唬住了?走,我带你去见识见识真正的好东西!”
御风而行,很快下了山,片刻就掠出数十里地。
官道上不时有路过的行人,望着飘然遁空远去的阿秀,纷纷以为自己看见了仙女,甚至有人对着阿秀的背影跪倒膜拜。
阿秀回头瞥了一眼,咯咯笑道:“仙界的人真有意思,怎么还拜我这个外来神仙?”
江嫣道:“仙界也有凡夫俗子,他们见到神仙就拜,不管你是本土的还是外来的,反正拜一拜又不吃亏。”
阿秀道:“既然这样,我们也照当地的规矩来吧,前面就有座庙,我过去拜一拜吧。”
她降下风团,两脚落于实地,正要往不远处的庙宇走去,忽然发现自己僵在原地,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。
——江嫣重新夺回了身体的掌控权。
“怎么了?”阿秀疑惑地问。
江嫣望着那座掩映在竹木之中的幽静古寺,冷冷地道:“你不是问过我,仙界有什么规矩吗?我现在告诉你,第一条规矩,就是不要靠近浮屠庙!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佛主的脾气不好。”
“仙界的佛主也不是好东西?”
江嫣吐出一口气:“还记得神锄大侠飞升时引来的从天而降的那一掌吗?”
“当然记得!一辈子也忘不了!”阿秀打了个寒噤。
当时虽然是江嫣占据身躯,但阿秀也同样身临其境地看到了那个巨大恐怖的佛掌,亲眼看到了长生镇被夷为平地的一幕。
那塞天充地,湮灭万物,挟裹着万道雷光,宛如末日降临,势欲将世界毁灭的一掌,至今仍是阿秀挥之不去的噩梦。
江嫣淡淡地道:“只要你靠近浮屠庙,就要随时准备迎接那一掌。”
阿秀抽一口凉气:“仙界真是太可怕了!”
……
古道边,破旧的茶铺坐满了客人。
来来往往的行脚商,在这里歇脚的同时,也在胡吹海侃着,交换着天南海北的见闻。
“听说了吗,新登基的皇帝陛下是个女人!”
“真的假的?女人怎么能当皇帝呢?成何体统!”
“可不是嘛,那么多皇子皇孙,就没一个争气的!”
“嘘,这话可不能让女皇陛下听见了……”
“听说惜花公子把卫家的老祖宗打死了……”
“惜花公子不是只对女人感兴趣吗,怎么连老头也打?”
“好像是那老头讹他钱……”
“这下祸事了!卫家不会善罢甘休!”
“打死个老头算什么,惜花公子怕过谁?当年就连先帝的皇后娘娘,当今女皇的生母太后,还不是在佛堂……”
“你记混了吧,佛堂里的那位是画眉姑娘!”
一碗热汤下肚,仿佛浑身的疲惫都轻了几分。
许远山捂着茶碗,长长地舒出一口气。
“赶了三天的路,脚都磨破皮了!俺老许这辈子就没受过这种委屈!”
许远山哀声叹气。
几日之前,他还是白露城万人之上的大权臣,高高在上,大权在握,享不尽的富贵荣华,孰料一夜之间就被打回原形,不但没了富贵,甚至连个歇脚处都找不到,还被那位惜花公子追杀,惶惶如丧家之犬,四处逃窜。
真后悔啊!
早知如此,当初就不该听阿星的,走上了这条绝路……
许远山瞥了一眼旁边的白飞霜,没把这种话说出口。
白飞霜抚摸着微微隆起的小腹,淡笑道:“为了咱们的孩子,这点委屈就忍着吧。”
许远山叹道:“当然,都是为了孩子,要不然,我就回去跟那位爷拼命了。”
白飞霜笑了笑,没说话。她当然知道,这位跛脚老秀才根本不可能有那个胆量,敢去跟惜花公子拼命。
许远山忧心忡忡地道:“不知道那位爷现在追到哪儿了。”
白飞霜安慰道:“没那么快的。咱们几百号人,除了充当诱饵的地字百人队之外,其他人分作三十六组,各选路线分散撤退。就算那位爷勇猛无敌,但要想从这三十六组里面找出我们来,无异于大海捞针。何况咱们又都做了伪装,就算他站在我们面前,都未必能认出来。你就放一百个心吧!”
许远山刚刚点头,冷不丁从旁边传来一声叹息:“我刚刚接到消息,地字百人队已经全军覆没了。”
说话的是左手边的丁纶。他作为红缨猎团的三团长,原本是个玉树临风的美男子,此时却打扮得平平无奇,还故意佝偻着背,看上去像个小老头。
许远山听了这种噩耗,几乎跳起来老高:“什么时候?那位爷是不是追过来了?”
“别急。”白飞霜按住许远山的手掌,“地字百人队本来就是诱饵,他们已经拖了那位爷很长一段时间,圆满完成了任务。一切都在计划之中。”
“是是是,还是阿星你算得准。”许远山虽然附和着白飞霜的话,却有些坐立不安,“我们还是快些动身吧,我总觉得这里阴气有点重。”
“不急,在这种节骨眼上,你跑得越快,就死得越快。”白飞霜指了指桌上的茶碗,“茶快凉了,先喝茶。”
“好,喝茶。”许远山端起茶碗,一饮而尽。
白飞霜转向丁纶:“老丁,你怎么还跟那些兄弟有联系,不是说好了各走各路吗?”
丁纶淡淡地道:“那些老兄弟放心不下我,仙雀也认得我的气息,就把消息传过来了。”
白飞霜皱紧眉头:“这样下去,很可能会暴露我们的行踪。”
丁纶道:“别只顾着说我,你自己的打扮不也很张扬吗?”他指了指四周,“大家都在看着你,你自己没注意到吗?”